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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settembre

我家有个跟屁猫

我家吴穷动已经是个大猫了。他现在把家里当旅馆,早上起来就在门口蹲着可怜巴巴的回眸看我,让我给他开门出去玩。

玩上一整天,夜里他会准时出现在门前,打滚撒娇,告诉我他回来了。

抱他进家,他一头冲到厨房里吃饭喝水,还从来不吃过夜的粮食,一定要刚开包的新鲜饼干。

那我为什么还是这么溺爱他呢?因为他是个跟屁猫。除了吃饭和上厕所,我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我在客厅,他就到客厅;我在书房,他就跟到书房;我洗澡出来,就看到他在门口乖乖的蹲着抬头看我用毛巾擦头。他也不说话,就这么默默的跟着我到处走。我抱着电脑的时候,他就爬到我的腿上来,一定要霸占我腿上的电脑。

看着他红红的嘴唇,我怎么能舍得不溺爱他呢。


11 marzo

雪里埋

大雪过膝,吴穷动被雪埋。



29 dicembre

过度诠释 五

过度诠释

 

还是在沧浪诗话的注释里头,看到过某古人一天突然作了一首诗,很是自得。儿子看了以后,赶紧过来跟他说,这诗跟某一更古的古人的诗很象,为免抄袭之嫌,是不是改改?他听了以后“欣然”的说,哦?居然我跟他老人家不谋而合?看来我近来技艺精进,于是“不复改”。

 

这不免让我想起刘心武先生梦中得句“江湖夜雨十年灯”的故事来。评论者们都对刘先生太苛刻了一些。刘先生当年以班主任暴得大名,却并没有“国学大师”们的功底,读过这句古诗的可能性,实在应该比没读过的要来得小。既然古人可以和更古人不谋而合,为什么刘先生不能梦中得古人句呢?

 

刘先生痛于被吹毛求疵的评论家们瞧不起,愤然开始恶补古典文化。这不,红楼梦里面学考据,给侄女的信里面也用上了“破瓜”。比较搞笑的是,类似的信忽然间满天飞,一会儿是张承志给侄女的,一会儿是某某写给女儿的。他们也真是“不谋而合”,可惜的是这些个无辜的女孩子。倒是王朔的致女儿书是真的,他也的确有个女儿,虽然他女儿并不曾看过这“书”;我看了网上节选的几节,倒也还靠谱。毕竟是王朔。

 

 

过度诠释 四

过度诠释

 

王安石写那句“春风又绿江南岸”的时候,据笔记小说记载,曾用了“到”,“至”,“回”等等,最后才圈定用“绿”字。可是钱锺书考证说,在王安石之前这么用“绿”字的已经很多;而以安石兄天天玩集句动不动说“君辈坐不读书耳”的态势,这些用“绿”字的先例他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这个例子其实说的是,安石兄想了半天试图不用找个更好的字出来,最后还是不得不回到已经滥俗的“绿”字上来。



某古人曾经说过,写诗最高的境界是“不求与古人合而不得不合,不求与古人异而不得不异”(是不是姜夔说的?好像不久前还在沧浪诗话的注里面看见过一次。看来现在不但是短期记忆下降,长期记忆也已经所剩无几了)。这么说来,王安石乃是在“求与古人异而不得不与古人合”,这境界实在是太低了一点。



话又说回来,自打王安石这句诗出来以后,他之前那些诗人们的类似的诗句全都不再脍炙人口了;除了钱锺书这样的活动Google,大家都以为是他独创的。这是幸呢,还是不幸呢?



本篇请参观mousekiller的新作“不谋而合还是谋而合之”。实在我们并没有谋过,只是正好都要讲差不多的话头,所以还是“不谋而合”的讲了些“谋而合之”的事情。

19 dicembre

过度诠释 三

 
 
唐人评唐诗的时候, 储光羲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可是现在看他流传下来的诗, 委实一般. 可是难道各位自己就写得一手好唐诗的大贤们, 眼光还不如我吗?
 
陶渊明的诗在他在世的时候, 不怎么受人待见. 诗品说他是"古今隐逸诗人之宗", 这个评价不可谓不准确, 可见钟嵘的确是此道行家. 然而诗品也不过列他为中品. 凭什么后人的欣赏水平就一定比钟嵘高呢?
 
如果没有门德尔松的话, 巴赫的作品也不过在故纸堆里供人凭吊, 现在却成了古典音乐的最高成就; 主席"无心为诗"却写出来古今第一流的诗篇, "无心为书"却创造了中国书法的最高峰的评价言犹在耳, 能分得清狂草和章草的人却都没有几个了.
 
没有了Context的诠释, 难道不是必然成为过度诠释吗? 用羊毫怎么写的出平复帖, 用鼠须又哪里写的出黑大圆光? 工具在变, 审美本身在变, 所有的诠释, 又何尝不都是"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或者"历史就是婊子"的注脚吗.
 
就是"过度诠释"这四个字, 不也是颇有些用力过猛的"过度"吗?
 
 

过度诠释 二

过度诠释 二

怎么想起来这个"过度诠释"的问题呢? 我前天在博客上喜滋滋的说六个星期的帅哥一头进家. 结果有朋友发信来说, 又是帅哥, 又用"头", 到底是要拟人还是不要拟人?

其实呢, 帅哥一头或者美女一头, 是某个圈子里常见的说法, 参考文献可见东东枪的博客. 这个最开始呢, 应该是个"反拟人"; 结果我看的太多, 已经完全忘记本来"一头"是说动物的. 所以我们家吴穷动, 就成了一头帅哥.

这就让我想开去. 很多的修辞, 都是这样阴差阳错的.

施耐庵说"那雪正下得紧", 就让金圣叹一咏三叹, 说这个"紧"字用的是何等的好. 我们看了, 也觉得对, 用得是真好. 可是施耐庵真的于此别有心得吗? 我看也未必. 试问, 不用"紧"字, 又该用什么呢? 或者老施就是这么随口一说, 到老金那儿, 就成了千古绝唱了.

反过来的例子呢, 就是杜甫的"吴楚东南坼, 乾坤日夜浮"了. 古来的诗评都说, 这个"坼"是个险字, 老杜这个字, 用的是多么地不凡, 多么地精到. 可是, 这个字是如此的"险", 以至于网罗唐诗名作无遗的唐诗品汇, 此字仅一见. 这么说吧, 除了杜甫这句诗, 我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字. 那么, 我又怎么能体会到老杜这个字到底用的有多好呢?

18 dicembre

过度诠释

 
Short term memory loss仿佛"忧郁症", 现在成了时髦, 就好像鲁迅说过的吐半口血然后侍儿扶着去看梅花一样, 没有这毛病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但是我的short term memory loss是有足够证据的. 遗传上说, Mousekiller也有; 生理上说, 我头发都半白了, 记性本来就该不好; 病理上说, 我每天得吃的抗抑郁症药物的副作用就是这个. 所以我现在犯各种愚蠢的错误都心安理得.
 
昨天有朋友说, 看来我的心情不错. 我说怎么讲? 答案是我现在更新博客很勤. 其实他不知道, 我是怕不赶紧写下来, 回头我就忘了.
 
 
12 dicembre

又一村


妹妹的Blog有好多个, 分别叫做"我", "还是我", "也是我", 等等等等.


这样就让我很麻烦. 每天都一个一个看一遍呢, 通常都没有更新.


可是偷懒只看"我"呢, 经常又误掉了另一个"我"的新内容.


我们这个小镇上最好的中餐馆叫做China Cottage, 中文名字是"中国村". 因为生意好, 颇开了几家分店. 这样朋友们邀约的时候就很麻烦, 得说"高速A边上的中国村", 或者"学校东边那个中国村". 我准备建议老板把店名按我妹妹的Blog名字来命名, 叫做"中国村", "又一村", "还一村", "再一村", "新一村", 等等等等, 以提高效率.



28 ottobre

读冯唐


读冯唐


前两天刚刚说过书要攒着慢慢读。今天忙了一整天,歇下来打算犒劳自己一把。正好在新语丝上看到一篇评《战天京》的文字,名 字有点意思,叫做《把历史熬成一碗皮蛋瘦肉粥》,是个叫冯唐的人写的。《战天京》是我喜欢的,所以一时兴起,就点将进去。一发不可收拾,又连到了这位冯唐 同学的网站,读了几篇随笔。感觉不错,就此推荐给大家。

这个冯唐是协和八年制毕业的MD,当年也在燕园混过,算的上是土豆和你哥的半个同 门。据他的自述称,后来又在Georgia读过两年MBA,“秋风起时觉得不如归去”,重回北京。这让我想起两年前我在网上看到一个Georgia大学管 自己叫UGA的同学自己做了个网页把你哥的文字放在上面,自称是他在买买提中发掘而出。这两位欣赏的眼光都不错,两人的网页上的交集也很多,大伙有兴自己 看看便知。

接着说冯唐。近来不大看小说,所以我挑了他几篇随笔来读。文字颇流利可喜,难得的是眼光还好,脑袋也还清楚。观点当然是见仁见 智,我看重的也还是“精致的淘气”。看上去读的书也很多,英文的中文的,似乎和我读的书交集也不小。如果只读几篇,很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当然,钱锺书就说 过,作品流传不多的小作家容易占便宜:因为只有这几件好东西,一下都挂出来,让你忍不住Wonder还有多少是没看见的。再多读几篇,还是透出些腹笥的俭 状来,一句“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几乎篇篇随笔都见,稍稍有些让人失望。“床前明月光”却写作“窗前明月光”,也是反复多次。“金百万”和“金喜善”的对 比用一次尚可,重重叠叠用之不免稍显轻佻。当然,看见Bug就忍不住要说,是我家传的毛病。看人挑担总比自己来要容易,所以我还是得强调一句:虽然吹毛求 疵了几句,这位同学的东西很值得一读。

几处我印象较深的:

“周树人的文字,凌厉如青铜器,周作人的文字,内敛如定窑瓷器。他们用功的地方不是如皮肉的文字本身,而是皮肉下面的骨头,心肝,脑浆。”

“  鲁迅说“不读中国古书”是因为他是鲁迅。不提他的私塾幼功,单是他自1912年到北平教育部任职开始,至1936年于上海逝世为止,数十年间,购书读书, 每年日记都以一篇书账结束。从现在的人口构成看,能认全鲁迅书账上所有汉字的,百无一人,能了解一半书目内容的,千无一人,看过一半书目所涉书籍的,万无 一人。简单地说,如果杜牧和柳永痛心疾首地对你说,歌寮夜总会无聊之极,小蛮腰小肥屁股无聊之极,你要打个大大的折扣。”

“小波成于趣味,也止于趣味。他在《红拂夜奔》的前言里说:“我认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这是小波的一厢情愿。除了趣味,小波没剩太多。除了《黄金时代》和《绿毛水怪》偶尔真情流露,没有见到大师应有的悲天悯人。”

“现代汉语文学才刚刚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开始,小波就是这个好得不得了的开始。”

“写 长篇多数都有一个“坎儿”,大约在写到三分之二的时候出现,不知道如何是好,觉得之前写的都是垃圾。写这篇的时候,“坎儿”来得早,三分之一的时候就感觉 到了。最大的失误是,“坎儿”来的时候,我抓起外衣去逛书店。灯市口大街北边有个打折书店,新书堆着卖,跟冬储大白菜似的,汗牛冲栋,从地板一直瘀到屋 顶,王小波的全套四大本文集才卖二十元。当时一个恍惚,如五雷轰顶,信心顿失,这里面多少垃圾呀?五百年后
有多少书还有人读呀?在这种认识下,要多大的牛逼和多大的自大狂才能撅着屁股写成十几万字,然后印在干干净净的白纸上,糟践好些用来制造白纸的树木和花花草草。”

“英 文书念得多些的中国人难免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中文和英文那个更优越。我个人固执地认为,这是一个数量问题。数量少,二、三十字以下,中文占绝对优势。有时 候,中文一个字就是一种意境,比如"家"字,一片屋檐,一口肥猪,睡有屋食有肉就是家。乱翻词谱,有时候,中文三个字的一个词牌就是一种感觉,"醉花阴 ",丁香正好,春阳正艳,他枕在你的膝上,有没有借酒说过让你脸红的话?"点绛唇",唇膏涂过,唇线描过,你最后照一下镜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的眼睛? 五言绝句,有时候,二十字就是一个世界,比如柳宗元的《江雪》,有天地人禽,有千古幽情。数量多些,比如两、三千字,中、英文持平。三袁张岱的小品同兰 姆、普里斯特利的散文一样耐读。数量再多些,比如二、三十万字,英文占绝对优势,中文长篇几乎无一不可批为庞杂冗长,而不少英文长篇充满力量。”

Taste 这个东西,实在是很难说的清楚。冯唐同学对自己的Taste非常的自信,自称“一本文字,我一掂就知道是不是垃圾。”但是Taste这个东西,也是广度和 深度不可兼得,称量和感量互为矛盾的;读的东西越多,就越发挑剔,而偏爱的东西,也往往都相似。所谓“偏爱”,本来就是一偏之见。我姑妄言之,请大家孤妄 听之可也。


冯唐的网站:www.fengtang.com
UGA的网站:http://www.arches.uga.edu/~wulei/index.htm


钢铁是怎样练成的?


钢铁是怎样练成的?

这几日没见土豆在网上晃,原来是编程序去了。看来三哥的督促起了作用。好好。

昨晚睡不着,喝了几瓶酒,搞得今天头疼欲裂。正事干不下去,就写几个字在这儿聊以解解杜康。

我 读的书不能算少,可惜用姑妈的话说,都读到牛身上去了,没有经世致用的好处。有一次看钱锺书说他拜访某老先生,老头听说他是学外国文学的,说这个好,可以 看外国书;我把中国书都看完,现在就没得看了。二哥昨天跟我说,没有书看。中文的英文的印刷物当然是无穷多,但是值得一看的实在是少。他刚看完了英文版的 生活在别处,决定要把昆德拉的其他作品留到将来再读,以为山穷水尽的时候计。看来我也该未雨绸缪,先攒些好东西到地窖里。

钱锺书后来不但 是把中文书读完了,英文的,德文的,意大利文的,似乎都读得差不多了。书读的太多的毛病就是,看到什么都是典。管锥编和谈艺录里面,只要是古人之作,简直 没有一句诗不是“无来处”。我每每疑心,古时候印刷业不发达,这些古人真的都读过这么多古书吗?难道就没有可能是大家心有灵犀殊途同归英雄所见略同吗?当 然钱锺书就可以用千年以前的古人语斥我曰:君辈坐不读书耳!

最近我在网上晃,得到的感想又有些不同。但凡是讲所谓“传统文化”而且要半文 不白宣言要作卫道士的,我都看得气闷,因为这些话才真是“无一字无来处”,来头还是大大的。当然这些作者并不作如是观,都觉得是自己的独得之密,而且还是 他人都不能欣赏的独得之密。如果书再读的多一些,这些话估计就不再说的出口。这就是为什么孔子要“述而不作”,古人要“悔其少作”的缘故,我想。

我本来按捺不住要出言讥讽两句,转念一想,这未免有些愤青的嫌疑,保不准将来我也要“悔”。所以暂时还没有说什么。不过这两天才有人对我说,“生于七十年代”者正是当下网上愤青的主力,或许过几日我也聊发少年狂也说不定。

说到愤青呢,我倒是又想起一个段子来,可以与李敖的故事同观,作为“恨铁不成钢”的又一注脚。

通常来讲,家人朋友都是不会“恨铁不成钢”的,因为他们希望的只是你的快乐。和自己过不去的,总是自己。就算有“外因”,也是要“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嘛。

我要讲的,就是近代完人曾国藩,连伟大领袖都“于近人独服”的人格典范。曾国藩总算的上是“百炼成钢”了吧?其实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个愤青,和李敖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曾 国藩给自己取号作“涤生”,意思就是要痛改前非,好好“涤”一涤自己的罪过,再改过自新的意思。他每天都要“三省吾身”,一会儿批判自己贪睡不能早起,并 且上纲上线的骂自己“可耻”;一会儿他又觉得自己下围棋是浪费时间,发誓要戒棋;时而检讨自己喜与人争竞“可耻”,时而痛骂自己色心不断“真禽兽”也。

其反反复复和自己过不去,然后又反反复复犯同样的错误,岂不是也有些可爱的吗。

曾文正公最后还是成了“器”,好像也不缺“大气”。可是天知道他带湘军打仗的时候还是每天要下一盘棋,可见每日玩Civilization也并不影响钢铁的练成。就是每天跟自己过得去之后再过不去,或是一边过得去一边过不去,也无妨。自有曾公的榜样在。


14 ottobre

为自由我们能做什么

为自由我们能做什么? --有感于美国飓风和神舟上天之后看到的网上言论.

 

 

大家都很熟悉肯尼迪总统的著名演说中的一句话, 很多同学还可以用多种语言复述: 不要问你的祖国能为你做什么, 要问你能为祖国做什么.

 

这段话很煽情, 也被很多爱国愤青们引用. 其实肯尼迪紧接着还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没有上一句那么脍炙人口, 但是我觉得更加重要.

 

肯尼迪接着说:

 

世界各国的公民们: 不要问美国将为你做什么, 要问, 我们齐心协力, 能够为人类的自由作些什么. (My fellow citizens of the world: ask not what America will do for you, but what together we can do for the freedom of man.)

 

美国的立国精神, 自有其伟大和不可及处. 虽然美国人民的民意也会被劫持, 虽然美国的政客们也许不比世界其他各国的政客们更干净, 虽然肯尼迪的话也许并不是他的心里话, 但是,

 

我们齐心协力, 能够为人类的自由做些什么.

 

这是多么高贵的精神? 这是何等博大的情怀?

 

少了这第二句, 肯尼迪的话常常被用来Justify疯狂的狭隘民族主义. 有了这第二句话, 肯尼迪的演讲才配的上美国的Founding Fathers, 才可以和林肯的 With malice toward none; with charity for all”一起被历史铭记.

 

李敖在大陆的演讲说, 这里是我的祖国, 我要让他自由. 这份承担, 这份不做自了汉的情怀, 也正是肯尼迪要说的. 美国人民一贯在做自了汉和勇于承担世界的责任间徘徊. 但是, 历史的来看, 凡是孤立主义占上风的时候, 世界和美国都受害; 美国人民牺牲自己的儿女和世界上的不平搏斗的时候, 世界和美国都更美好.

 

没有人能真正做自了汉, 因为

 
While there is a lower class I am in it
While there is a criminal elements I am of it。 
While there is a soul in prison I am not free
 
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俦;
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流;
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

 

肯尼迪演说的最后一句话也很值得一提:

 

let us go forth to lead the land we love, asking His blessing and His help, but knowing that here on earth God's work must truly be our own.

 

作为天主教徒和美国总统的肯尼迪, 不呼唤上帝的Blessing, 是不可能的. 但是, 他清楚的知道, 他清楚的告诉美国人民, 在这个地球上, 我们的一切作为, 归根到底是我们自己的.
13 ottobre

在路上

“在路上”是这个BBS上一个俱乐部的名字。这个俱乐部里有很多人我都认识,虽然这些人我并不是都喜欢,但还是常常到那上面去看一看;因为还是有两三个我很喜爱的人在那里说话。

“在路上”本来是这么简单的三个字,但对于一个有着强迫症如我的人来说,这三个字引起的联想简直是无穷无尽的。

“在 路上”变成这样脍炙人口,都是杰克。凯鲁亚克那部“跨掉的一代”的名著On The Road的功劳。这部小说在中国的大学校园里风起云涌的时候,每个人都做出颓废的样子来,知道一大堆这本书的典故。例如这本书是作者在驾车横跨北美大陆的 时候的实录,这本书是写在一大卷纸上后来才重新誊抄出版,等等,等等。可是真正读过这本书的人,我好像还没有碰到过。

其实“跨掉的一代” 乃是一个误译。我曾经要一个年轻时候做过The Beat Generation一员的朋友向我解释什么是The  Beat Generation。他给我放了一首杰克逊的名作Beat It,说你知道这个Beat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你大概就知道 The Beat Generation是什么意思。The Beat Generation是被Beat了,但他们并不曾被Beat倒掉,他们还要 Beat Back的。

“在路上”这个书名来自于原书的第三部分,当作者驾车经过科罗拉多和犹他的边境的时候,在犹他州红色的 沙漠上空阳光照得金色璀璨的云朵中上帝现身对他说,经过这儿,你就在去天堂的路上了(Pass here and  go on, you're on the road to  heaven.)。这个隐喻抑或是明喻对于没有宗教传统的中国人来说,其实是无法明白的。

我曾经多次沿着凯鲁亚克的车迹从科罗拉多进入犹他。每一次我都会在边境停留。可是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金色的云朵,也从来没有上帝向我显现。我的“在路上”终究还是尘世的。

不 同的文化背景下,看到这三个字引起的情绪,我想是大大不同的。车轮上的国度的现代美国人心中,这“路” 毫无疑问是四平八稳的公路,上面可以飚 车的。作为中国人的我,想到的却是满山的荆棘中千辛万苦伐出来的路,走得磕磕跘跘。鲁迅的名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就成了路。我们心中的路,大 抵是这样的路吧。开拓新边疆的美国人,也曾经走过凯鲁亚克的路,从东海岸到西海岸去。他们也是在重重险阻中为后人开路的。今天的美国人已经不再需要这样的 跋涉和痛楚,为什么我的祖国还是在摸着石头探路呢。

关于“路”的想法,大都从鲁迅那里来。可是鲁迅还说过,他只知道一条路,是通到坟里去的。坟也好,天堂也好,都是归宿。那么,“在路上”,飘来飘去,最终的结果,无论东方还是西方,还是都归于虚无了吧。